详叙法
【特点】
详叙一般用在对每件事发展变化过程的具体叙写。详叙时要抓住人物的特征或事情的细节进行详尽、细致的描叙。作文时,与中心思想密切相关的部分,要详叙。与中心思想关系不大,而又与也须交代的,则几笔带过,这样文章的中心才能突出。否则文章会出现无中心或多中心,显得繁琐。
略叙法
【特点】
略叙的作用是在于交代事件发生发展过程中不可缺少但又不必详叙的内容。它与详叙相结合,便整个叙述有详有略,疏密相间,形成叙述的起伏。略叙一般用于文章的开头和结尾;与中心思想关系一般的部分;人所共知的部分。
以物为线索
【特点】
在叙事的过程中,让某一物品在事件的各个阶段重复出现,并通过各种手段加强它的形象。这种物件往往起过渡作用或象征和点明中心思想。
以人为线索
【特点】
人为线索叙事,要注意不同时间、不同环境人物性格的统一,还要注意人物年龄特征、外貌、动作、地方和民族特征、生活习惯等方面的统一。否则,容易造成混乱。
以思想变化为线索
【特点】
这种写法,思想发展的主线要分明。思想变化的各个阶段贯要自然,对照要清楚。
以中心事件为线索
【特点】
主要事件记叙突出,次要事件交代清楚,主次搭配合理,叙述井然有序。这种写法,事件再复杂,也可繁而不乱。